参 展 须 知

一、 各参展单位须服从第三届中国汕头国际食品博览会筹委会现场管理组指挥,爱护场馆内
     设施、建筑装修、展具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二、 严禁在墙、柱、展具、地面打钉、涂画、刻划;严禁使用易留痕迹的粘贴物,违者将按
     被毁器材价值赔偿。

三、 展馆内严禁吸烟。

四、 展品不得含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国家规定的违禁品不得展出。隐情不报而引发事
     故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各参展单位一律不得占用通道、私自拼摊设点、堵塞楼梯和公共场所。

六、 严禁在摊位内使用各种烧水器具(美食区除外),不得自行拉接电源,参展单位因违规
     引发火情应设法扑救并及时报警。若需增加用电量,须提前与筹委会联系,由筹委会指定
     专职电工安装,按规定交纳费用。

七、 展览期间,各参展单位不得擅自转让、并合摊位或摆设其它单位的展品,不得随意提前
     撤馆,如因特殊原因,应报筹委会批准确认。

八、 各参展单位应保持自己展位及周边环境的整洁,不得随地丢弃空瓶、罐、废纸等废弃物
     ,各种废弃物在每天闭馆后统一堆放于指定地点。

九、 各参展单位须在撤展前,将摊位展板自行清理干净。若毁污展板,应予赔偿。

十、 每天闭馆前,各参展单位,特别是广场参展单位要将各自的展品妥善收装存放,避免展
     品遗失。所有展品出馆,需凭现场管理组的出门条放行。

第三届中国汕头国际食品博览会筹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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