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金平区希望援助行动顺利长期开展,团金平区委、区青联在广泛争取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支持援助行动,资助特困生的同时,也须得到受助学生及其家长、所在学校、街道青年志愿者的配合,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受助学生承诺
1、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在家做一名好孩子,在校做一名好学生。
2、每学期末必须将《学习成绩反馈表》如实填写、盖章并送团金园区委
(地址:金园区政府大楼0710室,电话:8625539)。
3、配合学校、资助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如参加助学金颁发仪式、座谈会、活动,接受新闻采访等。
如未能做到,将视情况中断对你的资助,今后不再接受你的申请。
受助学生签名: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资助方承诺:
1、资助对象为在校表现好,积极要求进步,学业成绩优良,家庭经济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2、为受助生提供经济援助,小学生每学期200元,中学生每学期400元,援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如果该生辍学或家庭经济脱贫,则停止资助,该生的受助名额由其它特困生替补。
3、配合学校、街道、派出所及家长做好受助学生的教育工作。
资助方签名: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三、受助学生所在学校、街道志愿者承诺:
1、学校、街道如实出具受助学生的相关材料并做好助学过程中(如对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材料的提供)的工作。
2、援助对象所在学校的教师和学习成绩优秀同学对其进行学业上的辅导。
3、援助对象所在地街道、派出所的志愿者负责跟踪联系,进行维权服务和思想教育。
志愿者签名: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