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潮劇聯誼社]創立於一九八四年—其前身為一九五四年成立的[馬來亞潮劇職工聯合會]。 一九五四年,潮劇新榮和興班領奏樂師楊柳江,率領班內男女十三人,即楊柳江、謝玉松、陳錫和、洪起聲、蘇堅如、陳來興、湯陸海、陳徒弟、王德成、陳長順、唐蓮葉、陳巧嬌、謝金蓮等為發起人,倡組潮劇職工聯合會。當時,新、馬潮劇界!有其不可分割的關係!因此這個職工會便定名為[馬來亞潮劇職工聯合會]。在當局批准註冊後,即於一九五五年一月三十日舉行成立大會。由於他們的立會宗旨與工作表現,深得潮劇界職工人員的支持與擁護,因此紛紛加入為會員,使潮劇職工人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團結與合作。 他們把所有會員,依所屬單位分為七組,計:第一組新榮和興班會員、第二組老賽桃源班會員、第三組老一枝香班會員、第四組老三正順香班會員、第五組老王春香班會員、第六組中賽桃源班會員,以及第七組潮劇清音班及其他會員。七組合共有會員三百一十三名!每組分設幹事五至七名,負責處理單位事務,形成一個有系統的分層領導制度。 在會務迅速發展的情況下,他們發動會員節約工資,獻捐款項,并舉行義演,籌得資金…萬八千多元,購置位於仰光路一三五號的一幢二層店屋為會所。這在四十多年前的當時一萬八千多元不能算是小數目,而由入息低微,經濟拮指的潮劇工友集資而成—更是難能可貴。所謂眾志成城,誠非妄語。為了慶祝潮劇職工聯合會成立二週年暨會所落成,他們在一九五七年一月,農曆新年前夕—假座書記公會禮堂,舉行了一個空前的盛大演出,那就是他們集中了各戲班的精華,並公推名導演林如烈負責編導,排練了一齣由武俠小說改編的大型舞台劇《臥虎藏龍之玉嬌龍》。兩晚的演出,反應都非常熱烈,有意想不到的美滿成績。 潮劇職工聯合會成立之後,努力貫徹宗旨,為會員謀求福利,初則著力於改善生活狀況,如要求合理薪酬,排解勞資糾紛等,繼而為工友爭取合理的工作條件,如取消上午的例戲,縮短夜戲的時間等,同時,建立互助、恤老、儲蓄等優良傳統,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會所,互相交流,聯絡感情,遇佳節良辰,則設宴歡聚,使潮劇職工聯合會成為本地潮劇工友之家。 一九八三年是潮劇職工聯合會改變形象的一年,在新的職工會法令下,全國有五十多家公會,不能符合新法令的要求。他們只有兩條路可走,第一是取消註冊,結束會務二,第二是另行在社團法令下,重新註冊成為民間社團。潮劇職工聯合會也面臨同樣的問題。當時的主席蔡奉岐、總務潘忠玉以及各理事,經過與會務顧問楊柳江一楊先生連任五屆主席後,退而任會務顧問商討後,選擇了第二條路,同時得到會員大會的一致通過,決定註冊為業餘民間文娛團體,定名[潮劇聯誼社],並將一切資產保留給這個新的組織。就這樣,舊根得到了滋養,發出了新芽。一個由純職業演員組織的工會,變成了民間業餘團體,凡是潮劇愛好者,都可以加入為社員。以楊柳江為首的十名發起人,包括蔡奉岐、潘忠玉、林金和、陳惜坤、方順林、李炳賢、鍾喜坤、莫修陵、楊秀欽,經過一番籌備後,即著手進行申請註冊工作。由於有關當局的協助,[潮劇聯誼社]終於在九八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得到社團註冊官的批准,並於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四日正式成立,同時舉行第一屆職員就職典禮。 潮劇聯誼社成立之後,承受了前潮劇職工聯合會的資產,並邀得盧文發律師為法律顧問,協助辦理產業移交及信託手續。接著,是忙於敦請名譽社長,招收社員,然後發動捐款,進行社址裝修工作。到了一九八五年的下半年,律師手續辦好了,社址裝修也竣工了,於是才正式展開音樂與戲劇活動。自成立以來,本社便致力於發揚潮劇藝術,除了在每一兩年舉行的社慶時,假座劇院公演大型舞台潮劇,平時亦經常在新加坡各民眾聯絡所進行巡迴演出,歷年演出的劇目包括!《馬娘娘》、《秦香蓮》、《袁崇煥》、《趙氏孤兒》、《存忠劍》、《狄龍案》,以及《黃飛虎反朝歌》等。一九九七年初,本社應馬來西亞砂勞越州古晉潮州公會之邀,赴該市參加當地元宵節活動,首次組團出國演出。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本社受邀參加土耳其共和國西瓦斯市國家劇院主辦的[第一屆安納托利亞戲劇節],在大會上呈獻《黃飛虎反朝歌》一劇。一九九九年十月,本社亦應邀參加汕頭[國際潮劇節],並於汕頭市跎島影劇院呈獻《袁崇煥》及舞劇《盜仙草》,深獲主辦當局及當地觀眾的好評。 |